长春中医药大学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长春中医药大学。历经五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孜孜以求和创新发展,学校形成了“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形成了“走学研产结合之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授权的办学层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培养高等中医药人才的教育体系,已经成为吉林省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广泛社会声誉的省属重点大学。五十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输送4万余名毕业生,校友遍及海内外,为国家和吉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春中医药大学正在继往开来,科学发展,追求卓越,续写华章,不断将学校事业做精做特做强,为把学校早日建成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在省属高校中优势突出、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而共同努力。
一、报名及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教育部、各省教育部门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各专业。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文凭。
(四)具体事项请关注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单位的相关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官网公布的报名方法为准。
三、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公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准)。
四、长春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设置:
专科层次:护理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
本科层次: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
五、录取入学:
1.成人高考录取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和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划定的最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及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
2.符合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者,将按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3.具体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有关规定。
六、毕业申请:
学生学习期满,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其学历学位信息可在学信网终身可查。
七、报名咨询:
田老师:1 7 6 0 0 2 8 3 9 8 5 (电 话/微 信)
Q Q: 2 6 0 7 0 2 7 6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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