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学校: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开考专业:消防工程(本科)
开考方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自考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即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并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
二、【课程设置】:
消防工程本科课程由国考(笔试)、专业课程(笔试)和实践课程(线上作业)组成;
详细课程设置可咨询招生老师了解。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1)笔试课程考试,参加每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携带自己的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参加考试。
(2)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安排,具体事宜由所报考单位通知。
四、【毕业证书】:
1.毕业申请:
考生考完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和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经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即可申请毕业。
2.毕业办理:
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经主考学校和省自考委审核通过,共同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毕业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考研、出国留学、职称评定以及其他方面均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五、【学士学位申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满足以下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完成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经考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合格;
六、【报考咨询】:
招生老师:田老师
电 话:1 7 6 0 0 2 8 3 9 8 5
微 信:1 7 6 0 0 2 8 3 9 8 5
Q Q: 2 6 0 7 0 2 7 6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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